| 咨询问题 | |
| 标题 | 咨询:举报车辆行经积水路段加速溅洒路人,请求交警核查 |
| 日期 | |
| 内容 | 本人举报一起不文明、违规驾驶行为。 事发时间:2026年8.13下午3:13地点:沈丘县城区,周岗大道与昌盛路交叉口附近 当时我们共三名女性乘坐三轮车路过,其中两名是未成年人。车辆经过水坑未减速快速通过,污水泼洒到我们身上,面部、衣物被污水打湿。疑似车牌号:豫P‑NG732,号码存在看错可能。该车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恳请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取路面监控,核查该车辆,对驾驶人进行批评警示教育 |
| 受理回复 | |
| 回复日期 | 2026-8-17 |
| 回复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办县交警大队,请耐心等候负责人员和您联系,并保持通话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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