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问题 | |
| 标题 | 咨询:小区自来水供水设备设施移交供水单位 |
| 日期 | |
| 内容 | 根据国务院令第831号《供水条例》指示,针对小区内业主共有的水泵、水池、二次供水设备等设施,提出了明确的移交要求,明确要求将小区内的共有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单位进行专业化运维,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富高园小区更换为自来水水源后一直还是物业进行管理,请问富高园小区是否会按照此条例执行,执行的期限,以及移交后是否需要更换水表,是否会进行管道改造,移交后怎么进行缴费。 |
| 受理回复 | |
| 回复日期 | 2026-3-25 |
| 回复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办县房产中心,请耐心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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