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 |
标题 | 咨询:党员关系丢失 |
日期 | |
内容 | 领导好: 本人2012年7月份本科毕业,毕业时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了莲池乡王庄大队,一次性交过10元的党费(当时一年就几毛吧)。但是党员档案一直我自己拿着(当时的一个办事的老师说是没地方存放档案,之前的老党员的档案都被老鼠咬了,让我自己拿着,我不懂就自己拿着了)。今年在村子所在的群里收到交党费的通知,我准备补缴,但是被告知没有我的党员关系。请问档案在我自己手里,对方又不承认我的党员关系怎么办 |
受理回复 | |
回复日期 | 2025/6/9 |
回复单位 | 沈丘县人民政府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的问题已转办莲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您也可以拨打莲池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电话0394-5551107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