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力打造阳光低保,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民政局的工作安排,槐店镇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全镇低保工作重新审核审查,及时纠正、处理和完善该镇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该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管理水平。
一、规范申请审核程序。民政所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审核、审查,做到不漏户、不漏人,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二、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加强对村(居)家庭经济核对,积极落实动态管理。凡不符合低保条件,坚决予以撤销;坚决杜绝不经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而擅自确定低保对象。
三、严格我镇低保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入户调查、审核的流程,对全镇低保对象按“三环节十步骤”重新审核审查,即“申请核评、审核、审批”三个环节,落实“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听证评议、一榜公示、村(居)审查、镇民政所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批准”十个步骤。
四、健全低保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在各村(居)办公场所设立低保长期公示栏,同时将各村(居)享受低保家庭人员名单公示到各村(居),公开监督咨询电话,推行专人负责、首问负责等制度,做到有诉必问、有访必复。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入户调查必须由2名以上人员入户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式核查,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韩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