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管理利好居民
沈丘农民喜领社会治安保险理赔款
本报讯 (记者 韦伟 李凤霞)昨日,沈丘县周营乡西李营行政村居民张根荣领到了2000元钱,这是一笔保险赔付款——沈丘县政府为全县农户购买的社会治安民生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沈丘分公司负责人乔萍告诉记者,10月底以前,沈丘县还将有10户居民领取到民生保险赔款。据悉,居民入保险,政府来买单,沈丘县是河南省首例。
长期以来,周口市综治办一直在研究探索怎样在社会治安领域、在传统的治安管理之外,为居民提供损失保障机制。8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关于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观点,给他们很大启发。市综治办在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周口中支公司深入座谈后,基本形成引进市场化保险手段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设想框架,并很快制定出一份既能为居民提供保障,又符合市场化运作的保险方案。9月3日,沈丘县率先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沈丘分公司正式签订《沈丘县社会治安民生保险合同》,县政府为保费出资方,县公安局为投保方,为全县30.4万户居民统一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为承保方。合同约定,每年保费100多万元全部由政府买单,在合同期内,如居民因遭受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包括房屋、牲畜、农机具、电动车等,参保家庭累计可得到最高限额1万元的保险补偿。
9月27日晚,张根荣的电动车被盗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沈丘分公司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勘定损。根据合同条款,张根荣可获得2000元赔付款,并很快打到张根荣的农业“一卡通”里。张根荣说,这个事儿政府、保险公司办得真好!乔萍还告诉记者,此项业务开展一个多月来,沈丘居民反应积极,9月4日以来,他们已接到多起报案,在张根荣之后,还会有多笔理赔款付给保户。
据了解,继沈丘县之后,全市又有3个县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合同。市综治办有关负责人认为,理赔不是目的,给市民提供一些补偿是好事,让市民通过赔偿牢固树立社会治安社会治的基础理念、人人心里建本治安账,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