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肖飞杨玉成记者巴富强)“以前我家一年内被撬了三次,邻居家狗和鸡也被偷过,也经常听到邻村被偷的事,闹得人心惶惶的。现在有了巡逻队,那些小贼都不敢来了,群众安心多了。”近日,记者在沈丘县李老庄乡张楼行政村采访时,村民张奎明竖起大拇指说。
政府出资建队伍
据了解,去年8月份以来,沈丘22个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民兵治安巡防队,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的治安巡逻,预防盗窃、抢夺等犯罪案件的发生。每个行政村都成立了不少于10人的义务巡防队,分两拨儿轮流协助民兵治安巡防队做好夜间的治安巡防工作。
“这项工作是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要求各乡镇(办事处)积极做好队伍建设、经费和装备器械的保障等各项工作,每个乡镇队伍人数不少于20人,每位队员巡防一天补贴50元,由县财政出资30元,乡镇(办事处)出资20元。”沈丘县县长刘国庆介绍,巡防队员所需的装备,由县人武部结合县民兵应急分队规范化建设一并落实,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巡逻车辆、通信器材则由乡镇(办事处)自行调剂解决。
政法部门搞管理
“这些巡逻队日常的管理,由县委政法委在各乡镇(办事处)下辖的综治办具体负责,他们会根据所在辖区的实际情况为巡防队科学设计巡逻路线,突出重点村组、重点场所、重点路段和案件高发区。”沈丘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子顺说。
为了实现治安巡逻规范化,最大程度威慑犯罪分子,该县民兵治安巡防队夜间巡逻时要求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巡防执勤标志,携带巡防器械,同时要有一名乡镇(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和一名派出所干警带队。
“每天从晚上9点巡逻到第二天早晨5点,巡逻中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我们要在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并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沈丘县白集镇巡防队队员崔大明告诉记者。
乡镇使用搞创新
“政府部门出资、人武部训练、政法部门管理、乡镇(办)使用,民兵治安巡防队的建立,不仅是沈丘县广大农村地区治安安全的保障,也是我们在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尝试。”沈丘县委书记皇甫立新说。据了解,在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县各乡镇(办)及行政村也结合自身实际,使巡逻工作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又各有特色。例如留福镇在李大庄行政村试点进行整村义务巡逻制度,在协助镇民兵治安巡防队巡逻的基础上,帮助该村制定了《李大庄行政村义务治安巡逻工作制度》,要求下辖的4个村民组各自排定好每家每户的值班时间,每天由村干部带队治安巡逻,做到了全村总动员。
据统计,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沈丘全县巡防队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2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破案线索110多条,做好人好事260余人(次),社会治安形势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