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四批2件)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6月23日,沈丘县政府收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4批2件(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60、X410000201806220005)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刘德君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局、留福镇政府、公安局、监察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调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追责,目前,问题已查清并进行了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60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举报情况:周口市沈丘县砖窑厂,一部分停产,一部分正常运行。环保检查时候就停产,怀疑是有人通风报信,安装的环保设施基本不使用,污染物直接排放,沈丘县环保局不作为。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群众举报“周口市沈丘县砖窑厂,一部分停产,一部分正常运行”的问题。自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我县加强了对窑厂的环境监管力度,要求所有窑厂必须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外排废气实施在线自动监控,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在场区扬尘管控措施方面,要落实覆盖、喷淋、洒水、冲洗、硬化、围挡等6个100%的要求。目前,我县现有窑厂20座,正常生产的有8座,对12座存在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污染物排放超标或在线未联网等问题的窑厂进行了停产整治。群众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2、关于群众举报“环保检查时候就停产,怀疑是有人通风报信,安装的环保设施基本不使用,污染物直接排放,沈丘县环保局不作为”的问题。
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整治规范窑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砖瓦行业“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周环攻坚办【2018】318号)、《关于严厉打击砖瓦行业超标问题的紧急通知》(豫环明电 【2018】 68 号)以及《关于印发周口市烧结砖瓦窑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周环攻坚办【2018】368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县砖瓦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具体为:
一是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县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错峰生产结束之际的2月24日、4月22日、5月9日以及6月18日分别召开了我县窑厂专项整治会议,贯彻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
二是严格整治标准。按照砖瓦行业“回头看”专项执法的精神,我县对砖瓦窑厂提出进一步规范的措施,凡达到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在线监测设施正常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废气达标排放、落实6个100%的扬尘管控措施等条件的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产整治。
三是严格监管督查。
为加强生产窑厂的管理,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开展了明察暗访,同时也加大了夜间排查力度,2017年对6家窑厂进行了立案查处,2018年对沈丘县志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家达不到整治标准的窑厂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对擅自恢复生产的周口市昂扬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依法实施了查封措施,有效的打击了我县窑厂的环境违法行为。沈丘县环保局不存在“不作为”的现象。
窑厂的生产是具有连续的,完全停产需要2-3天的时间,检查时候想停产也停不了。也不存在检查的时候企业就停产和检查人员通风报信的现象。
另外,周口市环保局对我县的部分窑厂进行了电话调查,未发现有人通风报信的现象,县环保纪检组也对我县的部分窑厂和环境监管人员进行了调查,也没有发现有人通风报信的现象。
二、要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5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群众来信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镇企业园区瑞祥建筑材料厂以旧轮胎为原料,排出废气难闻,噪音扰民,没有人管。
(二)调查处理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1、基本情况
沈丘县留福镇瑞祥建筑材料厂,位于沈丘县留福镇工业园区院内,占地面积1亩左右,法定代表人:武毯,2017年7月建设,2018年5月投入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624MA444GIN8H,生产原料是废旧橡胶。生产工艺是:原料一滚筒机粉碎一打包一出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噪声等,无环保手续。
2、调查情况
2018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留福镇政府环保人员联合检查时,发现该橡胶厂存在非法生产现象,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等,其中粉尘来自于废旧轮胎研磨过程中产生的橡胶粉尘,噪声来自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群众反映的“周口市沈丘县留福镇企业园区瑞祥建筑材料厂以旧轮胎为原料,排出废气难闻,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随后,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留福镇政府和派出所、电业部门对该加工厂进行了查处,现场切断了生产用电,责令业主按要求拆除设备、清除原料。6月23日我县接到该信访件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设备正在拆除中。不存在没有人管的问题。
(三)处理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力,环环保局进行进行了立案调查,对业主武毯移交公安机关实施构留10天的行政处罚。6月23日留福镇政府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散乱污”的“二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清理设备、清理产品)取缔标准,对未拆除到位的设备、未清理到位的原材料进行了拆除和清理。目前,设备已拆除到位,原材料已清理到位。
(四)追责情况:共追责3人。
留福镇纪委监察室对镇环保办主任徐公伟进行诫勉谈话,对环保网格员留福行政村委委员陈雪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县环保局纪检组对分管该片区的环保责任人薛新字进行诫勉谈话。
(五)下一步打算:县政府已责成留福镇政府和环保局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和环保网格化监管的原则,加大对该橡胶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取缔到位,不发生反弹现象。切实改善周围农村生态环境。
沈丘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