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我县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县领导皇甫立新、贾庆伟、段传文、李子顺、赵振、杨所超、马伟出席会议。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和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庆伟主持。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马伟总结了五年来我县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民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赵振宣读了表彰决定和表彰的集体及个人名单,并进行了隆重颁奖;槐店回族镇、北城办李安庄居委会、县伊斯兰协会负责同志先后作了典型发言。
最后,县委书记皇甫立新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把维护团结稳定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方法、创造新举措,全县民族团结氛围日益浓厚,工作机制和制度更加完善,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四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各项民族工作提上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民族事务,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的物质文化水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少数民族社区和镇村建设学校、道路、用水等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让少数民族群众都能心情舒畅地生活和工作。三是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社团、教职人员等队伍的作用,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定期听取清真寺管委会、伊斯兰协会、各寺阿訇的意见建议,作为县委决策的参考。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在处理民族矛盾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公平公正地处理民族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民族团结和谐。
皇甫立新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站位全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领会好全国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任务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又要持续良好的工作态势,坚定工作信心,积极主动应对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更加科学地谋划民族工作,更加扎实地推进民族工作,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要把握主题,明确任务,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推进民族事务管理现代化,实现少数民族群众与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要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 任务来抓,结合沈丘实际,把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营造做好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切实加快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进一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推动发展。要大力发展民族经济。要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着力点,要积极推进清真食品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清真食品加工、牛羊养殖等优势产业。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注重规划建设一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区域性、标志性建筑,筹建民族事务服务平台,要引导民族聚居区地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要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做好群众工作为着力点,逐步实现由控制型管理方式向服务型管理方式的转变。要巩固提高我县在民族宗教工作中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民族工作网络组织,扎实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纵横交错的网络格局。四要更加维护民族团结。妥善处理好民族纠纷,将各种矛盾消化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时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和化解为主的方针;在处理民族问题和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网络和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特殊作用。要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对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五要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广大干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培训,抓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民族事务、表达正当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六要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进城。以欢迎的心态对待,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积极引导进城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
三是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民族工作为局面,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文/李文豪 程建 图/李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