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沈丘 > 时政新闻 > 正文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流量高峰时段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客货车错峰通行措施的通告

来源:河南高速公安     时间:2023-09-28     点击数:3354

  为妥善应对假期高速公路大流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在全省高速公路采取客货车分时段错峰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9月28日的12时至21时、9月29日的8时至21时,以及10月5日、10月6日的8时至21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货车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三秋”农机转运、抢险清障救援、军用运输车辆除外)。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上述时间段内,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货车驶入。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停驶服务区休息。

  三、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将根据天气条件、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7座(含)以上客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临时交通管控措施,或提前解除客货车错峰通行措施。

  四、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按车型分类标准包括:货车1类(2轴)至6类(6轴),1类专项作业车(2轴)至6类专项作业车(≥6轴)。

  请相关运输企业和相应车型车辆驾驶人提前安排调整运输计划,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并通过“河南高速公安”官微、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及时获取道路通行信息。

  特此通告。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