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 星期三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沈丘 > 公告公示 > 正文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聘请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7-29     点击数:8880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决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代表、企业代表、媒体工作者代表中聘请陈海刚等10人为我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现将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名单、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权利和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予以公示。

  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名单

  陈海刚 河南省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景发 周口市雪荣面粉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东升 周口大唐伟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 峰 林寨村党支部书记、沈丘县职工医院院长

  周 磊 周口永欣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义彪 沈丘诚睿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 会 沈丘县志远中学副董事长

  陈书田 周口市书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峰 沈丘县久泉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军政 沈丘县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权利

  (一)根据工作需要,查询实体政务大厅窗口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和情况;了解各单位对投诉、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监督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协助、配合。

  (三)对各政务服务进行评估评价。

  三、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 年 7 月 29 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