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豫“放管服”组办〔2019〕5号),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我县积极推进“好差评”系统使用,畅通政务服务评价渠道,线上评价主要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APP,线下评价主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评价平板、静态评价二维码、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按照《沈丘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评价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第一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总体评价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沈丘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为1100339条,沈丘县各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情况见附表。
二、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度
2023年第一季度,沈丘县政务服务“好差评”收到“非常满意”1100339条,“满意”0条,“基本满意”0条,“不满意”0条,“非常不满意”0条,好评率达100%。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沈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0394-5308881,电子邮箱:sqxzwb@163.com。
附件:沈丘县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情况.xls
沈丘县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