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3月23日
沈丘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和《河南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为载体,以巩固、完善、提高现有“平安农机”示范单位为抓手,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实践乡村振兴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部门配合更加密切顺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逐步提高;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平稳好转;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已创建10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基础上,7月底前完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达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安全投入。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不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装备和基础设施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二)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为抓手,发挥乡镇(街道)主体作用,协调县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营单位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工作深入到户。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加强“平安农机”活动室、宣传栏等宣传窗口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台等载体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化“五个一”宣教活动,着力形成“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机手有承诺”的“平安农机”宣传教育平台,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机手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热情,引导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
(四)加强隐患排查,提升农机安全。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行为。将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纳入地方政府服务范围,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检验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制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安全性能差的农业机械。
(五)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的农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掌握事故成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并适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余长坤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郭辉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李涛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农机中心牵头的要求,把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平安沈丘”、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加强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总体水平。
(四)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做好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严格对照创建标准,每年定期开展创建“回头看”,加强对“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督查,对示范单位有关工作存在缺项、不到位、退步的,要督促整改,巩固、完善、提高示范典型,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退步。
五、职责分工
县农机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合理设置农机安全监理岗位,人员配备满足岗位设置要求,分工明确;按有关规定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及报废补偿工作;抓好农机安全驾驶培训,严格牌证核发;做好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管工作;抓好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农机事故处理、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县公安交警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定期向县应急管理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
县财政局:保障“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资金投入,辖区内装备设施配置水平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保障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县交警大队:要加大拖拉机路面执法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拖拉机无证驾驶、假牌假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载、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将拖拉机违章、违法情况和道路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县农机部门,确保信息互通。
县应急局: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县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协同县农机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基建企业等场所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力度。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交通运输管理和交通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加强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确保上路农机安全。
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落实辖区内安全监管责任;开展经常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安全学习教育;建立规范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和农机事故档案;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农机事故隐患。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底前)。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摸底调查,严格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由县农机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进行各项基础建设,形成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总体框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6月30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结合本区域农机分布及运营等实际情况,分区域针对性地重点防范、重点治理、重点查处、重点解决,提高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率、驾驶人持证率;提高农业机械的参检率和报废更新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农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安全执法、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内容,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迎检总结阶段(2023年7月10日前)。认真做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资料收集、归档管理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着重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全面落实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各项工作要求,并使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迎接部、省两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现场考核验收。
附 件:沈丘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余长坤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郭 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欧常伟 县巡察办副科级巡察专员
李 涛 县农机中心主任
陈 重 县公安局政委
王汉章 县财政局局长
赵北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旭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中心,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李涛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