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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9-19     点击数:6019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自 2022年9月19日起,将沈丘县北城办事处小辛营行政村、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金田市场划定为高风险地区;将沈丘县老城镇西关社区、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云龙小区、沈丘县槐店回族镇王庄社区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二、划定后,沈丘县域内新增2处高风险地区、3 处中风险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群众非必要不要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城市;来(返)沈前主动提前报备,入沈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场所码;主动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及时规范就医。

  请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沈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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