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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李尊士、刘桂英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2-10     点击数:3370

  近日,从县文明办获悉,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我县的李尊士、刘桂英入围2014年度2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李尊士,男,回族,72岁,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人。2013年12月4日早8时许,李尊士像往常一样在沈丘大闸公园晨练,忽然听到喊声“有人跳河了,快救人啊……”他循声赶去,只见一名女子在深水中时隐时现。他急忙脱去棉衣,纵身跳进10多米深的河水中,奋力向落水者游去。后在岸上几名老年人的帮助下,终将落水女子救上岸,随后赶来的120急救车将落水者送到医院救治。他平时乐于助人,为人正直,是人们公认的“好大爷”,荣获2013年度“周口好人”荣誉称号。

  刘桂英,女,汉族,45岁,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011年4月,沈丘县工商局服务窗口搬迁到现在的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刘桂英的办公地点与民政局办证窗口紧邻。她发现,那天来办离婚手续的夫妻吵闹得很厉害,民政工作人员少,调解人手不够。热心的刘桂英赶过去,告诉他们自己是“调解员”,等到下班后专门调解他们的事情。就这样她成了一名“编外”离婚调解员。从那次开始,刘桂英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以志愿者的身份做离婚调解工作。她认为: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做做好事,心情愉快。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她帮助200多个家庭破镜重圆,被人们亲切地称为“调解专家”,荣获2013年度“周口好人”荣誉称号。

  据县文明办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共有4人入围“中国好人榜”位候选人,其中我县占两人,这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成果,对宣传沈丘、推介沈丘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正值投票评选阶段,县文明委号召全县各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网上投票,请大家登录中国文明网 “中国好人榜”,为李尊士(见义勇为、编号41号)、刘桂英(助人为乐、编号54号)投上您宝贵的一票。(尹华堂  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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