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路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广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张治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工会主席李辉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余长坤,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及各乡镇(办)人大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沈丘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表决办法及议案、质询案提出及办理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沈丘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决定免去张治君的县卫健委主任职务、李广其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张伟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吴伟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陈伯友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李彬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阮秀珍的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职务、李春丽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鲁卫红的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副主任职务、周晓燕的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王锋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职务、王建伟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会议接受通过闫开兴辞去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靳俊丽辞去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任命范建立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吴伟为县信访局局长、李世海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李广君为县水利局局长、李涛为县卫健委主任、张新生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玉军为县商务局局长。王敏为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王锋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鲁宏伟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讲话中就做好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她要求各会务筹备组要按照预定的工作方案,在安排上、部署上、落实上,要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慎而又慎。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考虑问题要全面、准备工作要细致,环节衔接要顺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筹备工作,确保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如期胜利召开。
关于修改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殷晓春要求县人大机关有关委、室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反复推敲,总的要求是,对去年的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讲成绩要实实在在,存在问题要不遮不掩,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要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殷晓春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初步方案。认真总结我县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正确认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局下财政收支面临的形势,客观分析2020年财政收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对提交的初步方案再作分析研究,科学预测2021年全县财政收支目标。要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的保障,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
会议决定沈丘县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至7月18日在县城召开。(郭红甫)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1年7月1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范建立同志为沈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伟同志为沈丘县信访局局长
李世海同志为沈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广君同志为沈丘县水利局局长
李涛同志为沈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张新生同志为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玉军同志为沈丘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广其同志的沈丘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治君同志的沈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伟同志的沈丘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吴伟同志的沈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伯友同志的沈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彬同志的沈丘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敏同志为沈丘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
王锋同志为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鲁宏伟同志为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阮秀珍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职务
李春丽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鲁卫红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副主任职务
周晓燕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职务
王锋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王建伟的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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