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道路施工区域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道路施工区域对大型客运、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道路区域:以槐园路与新华大道交叉口为起点,西至西环路与省道207线交叉口为终点。
二、限行车辆类型: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挂车及牵引车、大中型客运车辆。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1月10日止。
特此通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