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续建项目,已经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将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0年老城镇寨里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老城镇寨里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老城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98万元。
5、建设内容:老城镇寨里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高1.8m铁网围栏332米;场区路面495平方米(宽5米,长99米);新增配套功能用房100平方米;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惠及贫困人口29户132人。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2020年老城镇后东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老城镇后东行政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老城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7.77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老城镇后东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大门2个;路面210平方米;高1.8m铁网围栏65米;新增配套功能用房120平方米。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22户60人受益,惠及贫困人口60人。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2020年洪山镇孟店桥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洪山镇孟店桥行政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洪山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5.92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洪山镇孟店桥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高1.8m铁网围栏360米;路面600平方米;一般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261户910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2020年洪山镇孙小桥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洪山镇孙小桥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洪山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32万元。
5、建设内容:洪山镇孙小桥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高1.8m铁网围栏289米;场区路面1032平方米(宽4米,长258米);一般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170户656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2020年留福镇姜营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留福镇姜营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留福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20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留福镇姜营村集体合作社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增配套功能用房100平方米;一般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44户167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浦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六、2020年纸店镇史庄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纸店镇史庄行政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纸店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7.75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纸店镇史庄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高1.8m铁网围栏101平方米;一般大门3个(注:3个自然村共建设12栋羊舍,1个自然村4栋羊舍安装1个大门);路面990平方米。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惠及贫困人口114户400人。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浦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七、2020年纸店镇卢庄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纸店镇卢庄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纸店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8.26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纸店镇卢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羊养殖场新建高1.8m铁网围栏380米;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170户656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浦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八、2020年周营镇大欧营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周营镇大欧营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周营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6.07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周营镇大欧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羊养殖场新建运动场铺砖1152平方米;新增配套功能用房100平方米。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84户267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成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九、2020年赵德营镇洼刘营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赵德营镇洼刘营行政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赵德营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6.34万元。
5、建设内容:赵德营镇洼刘营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续建项目新建高1.8m砖围栏400米;下水道200米;围干草棚铁皮400平方米;伸缩大门1个。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投入使用后,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可以带动540户1800人受益。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永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十、2020年纸店镇潘董庄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续建项目
1、建设地点:纸店镇潘董庄行政村
2、行业主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3、项目实施单位:纸店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4.48万元。
5、建设内容:在沈丘县纸店镇潘董庄行政村集体经济肉羊养殖场新建38*8米羊舍2栋。拆除安装75mm厚聚苯板386 平方米、安装彩板门10橙等。
6、验收结果:合格
7、绩效目标:促进项目所在地的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带动贫困户进场务工,通过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可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125户523人。
8、受益对象和带贫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殖场设施设备,项目按计划及时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15年,形成资产归村集体经济所有,项目实施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年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用于村内贫困户稳定脱贫及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9、项目建设单位:河南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理单位:元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市扶贫办03948270226
县扶贫办03948736033
县农业农村局03945101562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