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快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落实,9月23日,副县长张艳秋带领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第三督导组深入城区各银行营业厅网点,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
张艳秋一行先后到沈丘县中原银行、工商银行沈丘支行、沈丘县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沈丘县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沈丘支行、农业银行沈丘支行、中国移动沈丘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沈丘有限公司县府街自营厅等银行营业厅网点,严格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对各网点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学雷锋志愿岗、无障碍设施、窗口一米线、消防设施以及从业人员规范服务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督导组发现,大部分银行营业厅网点都能够按照要求张贴公益性广告,设立学雷锋志愿岗、无障碍设施、窗口一米线、消防设施以及从业人员规范服务等工作均基本落实到位,整体情况处于稳定可控状态。但有部分银行营业厅网点大厅内未设立学雷锋志愿岗,消防设施不齐全,环境卫生较差,门口车辆乱停乱放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副县长张艳秋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各银行营业厅网点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活动,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升。(卢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