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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成效显著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2-17     点击数:2553

    2013年12月16日上午,沈丘法院院长王晓红把追要的拖欠工资款交到了农民工张国军的手里。“谢谢法院为我讨回了工资,这可是我的血汗钱呐!”拿着盼望已久的工资,张国军脸上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欣喜。

    2013年6月,原告张国军受被告刘某的雇佣为其新建的楼房粘贴地板砖。工程完工后,被告却迟迟不予支付工资,张国军前前后后跑了几十趟,要了四、五个月也没有拿到钱,看着家人急切的眼神,张国军来到了沈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情后,沈丘法院立即启动清欠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在12月6日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就找到了刘某。经过法官们讲法释理,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一致意见,刘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10000余元工资款。该案优质高效的办理,得益于该院及时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措施。
    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沈丘法院从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大局出发,立足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便民服务职能,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一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但凡是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一律优先办理,同时实行电话立案、登门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即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窗口进行先行调解;二是开通审理快车道。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审理,尽快作出判决,其中,对涉案标的数额小的,采取小额速裁程序进行办理;三是启动执行优先通道。及时与政府、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最大实现;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加大普法力度,采取发放传单、提供咨询、巡回审理等形式,告知他们应享有的权利,指明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途径。(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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