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民办机构健康发展,洪山镇成立有分管教育的副镇长任组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任成员的镇校外培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全镇民办培训教育机构。针对目前校外办学机构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等现状,领导小组采取以下措施规范校外办学机构:
一、联合有关部门对全镇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是否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对于无证培训机构要求及时办理,对于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停业整改。
三、对培训机构的辅导老师进行备案及学科培训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它类任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应能力,做到培训机构信息公开。
四、各公立学校做到加强领导,成立校外培训机构领导小组。
五、各中小学学校教师签订校外培训保证书。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利用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条幅、签订校外培训回执单、家长群里发布校外培训注意事项及合理适量选择校外培训。(洪山镇 张彦亭 贾景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