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树立良好形象,近日,沈丘县纪委监察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并下发了《全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不准”原则》和《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十不准”原则》明确要求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在微信发表或转发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论、图片、视频等。不准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严禁为吸引眼球、引起关注而在微信中制造、传播假新闻、假消息,扩散传播小道消息制造紧张空气。严禁违规利用微信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商业推销、推广活动等网络行为规范。
《保密制度》规定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并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10条保密守则。
《“十不准”原则》和保密工作制度的下发,为全县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红线意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翁鹏 崔洁 徐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