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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2-06     点击数:5419

    2月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路珂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郝四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琳,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院长李世龙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晓燕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丘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沈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琳宣读了《沈丘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命韩志新等6名同志职务的报告》并作了说明,拟任命人员先后做供职发言。会议经过表决,任命韩志新、孙志彬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韩全利等4名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分别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沈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海振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殷晓春希望新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思想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要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履职尽责。
  殷晓春要求,县监察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殷晓春表示,县人大常委会将关注、支持县监察委员会工作,努力为加快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确保检察权有效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会后,县委书记皇甫立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县监察委员会成立揭牌。(李文岭 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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