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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查组到我县检查验收“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县”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1-16     点击数:2545

    11月13日,省普法办副主任时志强,濮阳市司法局普法科科长李大伟组成的“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工作检查验收组莅临我县,对我县申报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司法局副局长陈亚威,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吕向华,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主任高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庆伟,副县长刘德君,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验收。

  省检查验收组一行先后到大王楼行政村、县工商局、县法院、法治文化广场、升龙城小区、食药监局、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法治宣传、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等工作情况。
  县司法局负责人就我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县工作作了汇报。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工作同步推进,坚持走依法治县之路,努力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县创建工作格局,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保障,确保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省普法办副主任时志强对我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县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时志强认为,沈丘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认识高,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法治责任,措施实、亮点多,形式和内容新,法治创建效果好。就如何提升我县法治创建工作水平,省检查验收组建议:要进一步提高群众认识法治的高度,要加强统筹、城乡共进;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工作力度,在信息化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下功夫,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进一步提升法治创建经验,以先进带后进,确保法治建设均衡发展;加强同兄弟县市区的交流学习,要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倪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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