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水利局多措并举纵深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漏整改。按照省、市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继续全力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巡河督导。加大对县、乡、村级河长常态化巡查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县、乡、村级河长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完善河长制公示牌。围绕河长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遏制危害河湖健康行为的发生蔓延。
三是持续精准发力,狠抓专项行动。深入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按照《沈丘县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深入集中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县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四是强化综合施策,探索河(湖)划界。抓紧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我县河流多河道长的情况,拟先拿出一条县级河流作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开展,力争在2020年底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韦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