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5日 星期日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沈丘 > 沈丘要闻 > 正文

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2-08     点击数:4305

    2月6日,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庆伟 ,副县长刘德君,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新、政委张彦,县委群工部部长李广其,副处级干部张晓、严坤出席会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县委政法委、综治办、政法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县直各局委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副县长刘德君主持。   
  会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表态发言。

  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新就全县公安机关全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尖刀”、“拳头”作用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李恒新要求全县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主动作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政治仗、民生仗、攻坚仗。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庆伟在会议讲话中全面分析了我县“扫黑除恶”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涉黑涉恶线索,几乎覆盖了全县各个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二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担心扫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环境,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三是涉黑涉恶渗透到基层“三委”班子,靠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四是现有扫黑机制还不够完善,部门间职责不明确、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不明确、管理防范跟不上。

  贾庆伟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除恶务尽,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把12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列为打击惩处重点: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套路贷”、“校园贷”、“裸贷肉偿”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贾庆伟强调:公、检、法、司要形成打击合力。“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带有黑恶势力犯罪苗头的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注意串并研判,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患,形成气候。检察机关要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重大案件可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完善证据,确保办案时效,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审判机关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审结案件。司法机关要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从严、慎重掌握缓刑适用条件。要从严落实“两个一律”措施: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保护势力”,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贾庆伟最后强调:“扫黑除恶”方兴未艾,平安建设未有穷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党动员、全警动员、全民发动,大打一场扫除一切黑恶势力犯罪的人民战争,扫出朗朗乾坤,扫出清风正气,赢得党心民心,赢得万众一心,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伟大进程中,释放沈丘正能量,奏响时代最强音!(杨健)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