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我县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就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督察组组长何东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郝四春出席会议。各乡镇办、县直有关单位及县扶贫环保各督察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县近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情况,就禁燃禁放工作扩大到全县域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就做好全县下一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和落实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郝四春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把握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重点环节,联合执法队加大城区巡查力度,鼓励群众主动举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燃工作的积极性。二要持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发布通告、悬挂条幅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三要加强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辖区禁燃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四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五要强化督查问责。11个扶贫环保督察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大督导力度,凡是发现在此次禁燃禁放工作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人员,要坚决进行严肃追责,绝不手软。(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