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刘德君,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晓燕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我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意见》;审议并通过《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意见》;会议还就其他事项进行了表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县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社会化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预防工作中还存在着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预防联动机制不够完善,预防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殷晓春建议县检察院及有关单位既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落实,又要服务全局、紧密配合,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合力推进改革。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投身改革,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确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关于关于我县城市管理情况,殷晓春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规划执行、发展城市基础,特别是在提升城市管理和整治违章建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已成为我市的一张名片。但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殷晓春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要依法依规推进工作,下决心解决违章建筑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城管队伍建设。殷晓春还就全县教育工作、关于修改《沈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报告等各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意见及建议。
殷晓春最后强调,现在离年底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求实求效,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各委室要按照工作要点的安排,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倒排,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李磊 吴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