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县纪委监委中心组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琳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王琳在会上指出: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深学透,弄通做实,融会贯通,真正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在学习贯彻宪法的同时始终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意志,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领袖权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政治使命,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纪检监察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要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加强宪法的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依照宪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要在执纪调查工作实践中,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不仅要正确运用过去掌握的执纪工作方式方法,还要积极学习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新职能、新方式、新方法,履行好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权,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沈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