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沈丘县委常委、副县长董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的相关会议精神,我县成立了“小产权房”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董鸿同志担任组长,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开展了集中排查摸底,并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摸清我县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的基本情况,掌握了详细的数据,为下一步清理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详细了解情况,记者带着有关问题采访了县委常委、副县长董鸿。
记者:董县长您好,请您解读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
董鸿:你好,“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它是指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并出售给城镇居民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没有为其颁发合法的产权证,这种建筑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是不合规的,并且得不到法律保护。
记者:那么,“小产权房”有哪些危害性呢?
董鸿:“小产权房”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很多所谓的“小产权房”都是在耕地上建设的,是滥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其行为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违反用途管制原则,冲击耕地保护红线,扰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平稳定和谐产生十分严重的负面的影响。我们必须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充分认清“小产权房”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请你简要介绍一下我县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现状?
董鸿:近年来,沈丘县委、县政府适时提出了“站位前沿、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实干兴沈”的工作主基调,立足沈丘实际,坚持科学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的形势良好,群众对城区住房的刚性需求增加,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凸显,通过前期开展城区违法建设摸底排查,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老房翻建,群众主观认为把老房拆除重建并不需要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以自家的意愿随意翻建,不考虑城市整体规划。
二是私人联建,以前就取得土地使用手续及规划审批手续的建房户或相邻的几户,由住户自己统一进行建设或是出售、入股、委托给他人进行建设,其实质便是违法擅自进行开发性建设。
三是超容积率建设,县城规划区内,部分开发项目受利益驱动,擅自改变容积率,批少建多,扩大建设规模。
四是“小产权房”的建设和销售,由于价格低,客观需求量大,其影响范围也比较广泛。但是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证,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开发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不健全,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物业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存在违法收费和治安不好等问题。
记者:群众对这些违法建设有什么反映呢?
董鸿:最近一个时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通过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以及到群众中走访等多种形式,对今年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广泛性的征询意见,切实感受到了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压力。实事求是地讲,近两年,我县的私搭乱建现象有所抬头,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以至于有部分拿到正规手续的开发商也对沈丘的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提出了异议。综合各方面建议,县委县政府近期多次安排,针对违法建设情况,要科学合理的出台治理方案,坚决遏制、严肃查处私搭乱建和“小产权房”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县委、县政府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董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产权房”整治工作,要求无论是国有建设用地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这是大前提,是前置条件,是硬杠杠,任何单位和个人绝不能违背,更不可逾越。
在清理整治初期,县政府召开了全县“两违”整治工作排查摸底动员大会,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定每周二、五下午召开工作汇报会机制,定期通报和研究禁违控违工作,制定查处工作方案或预案,形成有效的沟通模式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治理过程中,要求国土、规划、住建三个职能部门与乡镇(办事处)协同工作,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门逐户排查摸底。在具体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力保清理整治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顺利开展。
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对坚决遏制和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县政府城区“两违”建设底子基本摸清,正在研究制定处置“两违”意见,在2014年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将一以贯之加大“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力度,将依法依规拆除一批违章建筑,让一批违章建筑付出的成本高于合规开发建设成本。同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不参与违法建设,不购买“小产权房”,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我县私搭乱建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清查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