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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大巡查力度 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23     点击数:2830

    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全县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巡查核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加大力度,强力推进。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巡查核查小组把全县所有乡镇(办)企业按照清单,分类实施、依法依规的原则,全面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强力推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细化责任,确保到位。对巡查核查情况坚持每天实行汇总工作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各项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进行细化,把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具体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和当地乡镇(办)人民政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聚焦重点,及时交办。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对全县辖区内散乱污取缔、停车场、码头、建筑施工工地、商砼搅拌站、重型车辆管控等环境突出问题,采取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巡查核查力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对照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强化责任,严厉追责。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当地乡镇(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整改到位,强化责任,建立切实可行的管控机制,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县环境攻坚办将组织巡查人员开展“回头看”,对重视不够、不及时整改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乡镇(办)跟踪曝光,并提请县纪委监委约谈进行严厉追责。 (鲁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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