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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3-03     点击数:347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月28日至3月1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在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食药监局、县民政局四个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县委巡察办领导和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以及被巡察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皇甫立新在县委五人领导小组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尊义、第一巡察组二分组组长王润华、第二巡察组组长柴元奇、第三巡察组组长赵耀平分别代表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严格遵循《巡视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围绕“两个责任”、紧扣“六大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领导小组报告了相关情况。

    通过巡察发现,4家被巡察单位普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县工商局存在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工商所服务窗口效率低,人情办证、吃请现象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中梗阻”问题较为突出,各业务股室工作衔接不够,有棚架现象;县民政局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职权清单化落实效果不好;城乡低保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敬老院日常管理缺失,殡葬改革执法力度不够;县供销社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制度章程约束力不强,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国有土地和社有资产缺乏监管,流失严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信访不稳定因素不能有效根除;县食药监局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局机关未设立人事股、监察室;违反财经纪律存在按罚没收入的比例返还办公办案经费的问题;行政审批中弄虚作假,未按标准审核把关;用权任性,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失之宽软;监督检查重罚款,轻监管。

    反馈之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琳专门就如何做好这次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反馈会议上,受王琳书记委托,县委巡察办主任杨海昌就落实好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识巡察整改;二要以从严从实的标准抓好全面整改;三要夯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会上,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要以这次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为契机,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把正风肃纪的常态坚持到位,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鼓舞斗志、凝聚力量、真抓实干,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跨越发展富民强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柳柯 李文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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