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周口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周环攻坚办〔2017〕10号)和《沈丘县集中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促进新安集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安集镇政府联合环保站、派出所、供电所、城建中心、土管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出动人员30余名,依法对辖区内37个“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改和取缔。
高度重视。新安集镇提高认识,先后组织召开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安排专项任务。 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强力推进。新安集镇周密部署,首先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7个。对37家企业下达了“小散乱污”企业取缔通知书,联合多部门对名单内的企业实施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等措施。截至7月7日,共关停取缔37家。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防止“散乱污”企业趁虚而入,死灰复燃,新安集镇充分发挥“一长三员”的作用,并加强日常督导巡查,还与所辖村党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随时更新“散乱污”企业清单,确保整治取缔到位,不留余地。 (刘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