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执行《沈丘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管理办法》,防治环境污染,春节来临之际,1月10日,我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200余名走进城区主干道,大张旗鼓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宣传活动。
活动中,巾帼志愿者每到一处,向过往群众耐心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现场发放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倡议书》,并对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危害。尤其是孔明灯属于可移动明火源,在遇到可燃物后极易引发各种火灾,特别是降落到居民小区楼院、加油站后对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规定,摒弃陋习,沐浴新风,共同维护安全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条,营造了共建美丽和谐平安新沈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