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利抓手。县编办通过“清、确、用、管”四部曲,有效推进我县权责清单工作。
“清”即清权,摸清底数。按照《沈丘县关于推行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认真细致对各自现有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分类清理。通过清理,摸清了底数。
“确”即确权,制定清单。严格按照单位申报、编办审核、法制办复核、单位确认等程序,对各单位的权责事项逐条逐项进行严格审核,最终形成权责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了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用”即用权,依法行政。权责清单公布以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责权和运行流程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
“管”即管权,强化监督。出台了《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丘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情形、程序以及运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落地见效提供制度保障。(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