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县“三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老城镇积极推行“123”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三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建立“一个督导组”。该镇建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任成员的“三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督导组,坚持每天对镇村两级值班巡逻情况、社会治安状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纠正干部工作不到位现象,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二是成立“两支巡逻队”。镇机关组织两支专职巡逻队,分别由一名镇班子成员任队长、由10名镇干部任队员,每天分别在该镇泉河以南、泉河以北区域主要交通要道、各行政村进行治安巡逻。三是坚持“三天一小结”。该镇坚持每三天进行一次全镇专项行动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认真搞好“三打击两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卢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