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环保局针对我国个别地区,受不良气象条件影响,已出现不同程度的雾霾天气,积极做到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全力做好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及早防范,制定预案。环保局党组领导为及早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保障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专门指派业务技术骨干重新修订完善了《沈丘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限期整改,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县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力争在本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务,全部使用天然气的目标。
对照标准,确保控制扬尘标准到位。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要对施工工地采取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两次以上。
严禁露天烧烤、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进行坚决关停。同时,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督促企业完善预案,责任到人。按照预案要求相关企业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根据《沈丘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尽快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将企业环境应急工作形成制度,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完善应急响应流程,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全面保障我县环境空气质量。(鲁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