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 星期五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沈丘 > 乡镇动态信息 > 正文

洪山镇:“十户联保”推进秸秆禁烧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9-13     点击数:1727

    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在全县各地已拉开大幕。日前,洪山镇在总结经验、深入谋划的基础上,建立“十户联保”机制,确保实现今秋秸秆禁烧“零火点”。

    据悉,该机制通过镇村干部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由地边相邻的十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每户保证自家不烧秸秆,又要监督其他几户不烧秸秆,以实现相互监督、相互宣传、自我管理。十户联保区内,如有一户焚烧秸秆的,其余九户接受同样处罚;坑塘沟渠内不允许堆置秸秆,如有违反,在谁地头其余九户皆受同样处罚。

    为确保该机制的权威性和程序性,每个村都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秸秆禁烧政策,明确农户要承担的责任,即不焚烧秸秆,在此基础上,一致通过十户联保机制,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各村以十户联保为单位,及时签订了《洪山镇秸秆禁烧十户联保保证书》,十户一致书面承诺,积极响应政府禁烧桔秆政策规定,秋收期间自觉做到三点:一是不焚烧桔秆,正确处理桔秆;二是在村内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劝阻他人不烧桔秆;三是如焚烧桔秆,本组自愿接受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处罚措施。

    连日来,该镇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加强巡查,监督十户联保机制得到较好落实。(洪山镇  钟建宏)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