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县委办信息中心以《以民为本 真抓实干—沈丘县强力推进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为题,向市委办上报专期信息。6月19日,市委书记徐光阅示后给予肯定批示:沈丘县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敢担当、动真格、讲方法、重实效,大力开展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值得各县、市、区,尤其是中心城区学习,亦请国连同志阅示。”
4月份以来,我县以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为契机,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强力推进城区载客三轮车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城交通状况明显改观,社会反映良好。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出动执法车辆400余台次,上路工作人员13350人次,查处各类违规车辆7823辆。其中非法载客三轮车1200辆、四轮车272辆,教育劝返6322辆,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赴市到省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县城交通状况明显改观,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一、为民决策,敢于担当
一是敢于决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城居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县委常委会、四个班子联席会也对此进行专题讨论,一致同意城区载客三轮车专项整治。二是细化方案。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到安徽界首、商丘永城等地调研学习,研究制定《沈丘县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1000多名干群参加的“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暨三轮车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下发《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暨三轮车专项整治活动倡议书》、《沈丘县城区三轮车集中整治阶段实施意见》等文件。三是周密组织。自4月份开始,利用4个月的时间,将三轮车整治工作分为宣传摸底、集中整治、长效监管三个阶段,成立综合协调、宣传教育、集中处理、执法保障、源头整治、信访维稳、督查考评7个工作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重点,实施片区网格化管理,将县城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交由一名副县长牵头,夯实了责任基础。
二、营造氛围,赢得支持
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媒体主阵地,把宣传教育引导贯穿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全面宣传。整治初期,县电视台设立曝光专栏,公开曝光三轮车扎堆乱停、抢道运营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出动宣传车辆100余辆,在县城主干道集中宣讲《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三轮车的通告》;举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暨三轮车专项整治”万人签名活动,开展三轮车违法违规摄影流动展;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召开城区中小学三轮车集中整治现场会,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载客三轮车。二是创新载体。利用县委政府网、今日沈丘、掌上沈丘、沈丘在线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专项整治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营造舆论声势,引导舆论走向。特别是开通了智慧沈丘手机台,对整治工作及时跟进报道、图文并茂发布。三是典型引路。城区内40个执勤路口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涌现出执勤人员合力抓获小偷、送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返家、救护昏厥青年等先进事迹。县委、县政府选取刘军政、胡晨曦、魏秋羽等13位爱岗敬业典型人物,开展深度报道,弘扬正能量,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一是调查摸底。4月份,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辖区内三轮车辆全面进行清查摸底,逐车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基本台账。二是综合执法。5月11日起,在城区内五条主干道重点路口设置执勤点,抽调51个县直单位和22个乡镇(办事处)的880名工作人员,每天6-21时对通过所在路口的非法载客三轮车实行查扣。针对三轮车夜间反弹的问题,抽调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40名人员组成三轮车夜间综合整治组,开启24小时执勤监管模式。三是定点处置。对执勤路口查扣的三轮车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处理、定期通报。四是源头治理。组织县工商局、质监局依法依规对非法生产、销售、拼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车辆的企业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五是完善配套。加快县城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通过增加公交车数量、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稳定票价、提高运载能力、改进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鼓励群众乘坐公交车;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规范运营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六是帮扶安置。对户籍在整治区域内生活特困、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轮车主以及零就业家庭,建立特困人员档案,由属地乡镇(办事处)、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开展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按有关规定帮助解决车主的实际生活困难,对户籍不在整治区域内的车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
一是领导带头。分包路段副处级领导,每天早晨6点在政府院内集合统一乘车,分别到分包路口开展执法工作。县直单位一把手,每天早晨亲自组织执法队员上街执勤。县委书记、县长则每天带队不定期督查暗访,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二是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县委群工部牵头,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民政局、、民族宗教局以及各乡镇(办事处)组成信访维稳组,做好涉及三轮车主信访事项的登记、反馈等工作;公安局加强重点人员的防控,防止个人过激行为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对阻碍执法、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组织、策划、参与者,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打击;民宗局、残联、卫计委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少数民族、残疾人及部分艾滋病车主的安抚及思想教育工作。三是加强督查。组织3个工作督导组,每天开展不少于5次的专项现场督导,督导情况每天上报、汇总、排名。对敢于担当、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对玩忽职守、脱岗离岗、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董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