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县长刘国庆主持召开县政府2018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郝四春,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马伟,县委常委梁熙,副县长张艳秋、刘德君,县政府党组成员卢新颖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崔永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通过了《沈丘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老年人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养老体系。会议要求,一是由县民政局负责,县财政、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沈丘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职责,增强《沈丘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二是由县民政、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负责,全面排查我县养老机构现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政策,尽快规范完善建设用地、规划及消防等手续,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是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政治任务,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懈努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县散乱污企业、施工工地、黑臭水体、坑塘沟渠、料场堆场、砖瓦窑厂、畜禽养殖等环境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限时销号。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重点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流清洁行动、饮用水源地环境和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污等工作。三是由县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建立环保、司法双重管理执法机制,严格按照新法新规立案查处环保问题。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