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县政协召开九届十四次常委会。县政协主席刘俊奇,副县长张艳秋,县政协副主席崔永华、张瑛出席会议,县政协第九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执法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政协副主席崔永华主持。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张瑛传达了市政协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精神。委员们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同审议了县政协文史委员会《关于开发周兴嗣故里的调查报告》、经济委员会《关于城区河水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关于我县城区三轮车运营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各位委员们围绕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主席刘俊奇在会议讲话中要求与会议审议内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整理常委意见,向县委、县政府递交详实的调查报告,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努力实现群众期盼。
随后,刘俊奇就县政协应该如何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切实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到履职工作中去,与委员们共同学习了依法治国的相关理论。并分别从依法治国的概念和目标,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的意义及坚持依法治国应把握的重要关系四个方面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
刘俊奇要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必须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必须适应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要求,积极助推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要切实加强政协履职制度化建设。依据宪法法律、政协章程和有关政策要求,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要自觉坚持依规循制履职。严格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及重大决策实施开展监督,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努力推动党和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实施,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依法治国战略落实。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履职法治意识,使政协的建言献策于法有据、合乎法治精神,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县新闻中心 李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