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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20     点击数:2973

    11月1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副主任程晓燕、马建军、闫开兴、路轲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梁熙,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县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建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质监工作、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四项工作情况报告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在会议讲话中对审议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法治创建”、“平安沈丘”建设,实行普法资源设施共享,彰显沈丘法制宣传特色,实现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推动全县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关部门要严守好责任,履行好职责,加大案件的侦办力度,稳、准、狠地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别是针对当前全县安全监管严峻形势、检测设备落后、执法及检验检测车辆陈旧缺少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加强质监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加快县检验中心建设,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就加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殷晓春强调,县法院要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公民和法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强化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的意识,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殷晓春指出,近年来随着民事领域申诉逐年上升,检察机关要着力推进民事检察工作能力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职能作用。
  殷晓春最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各工委、室要抓住年前有限时间按照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倒排,没有完成的工作要抓紧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马宇 王景现  岳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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