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常设机构。明确分管教育副职任组长,中心校、安监办、派出所、交管站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二是召开校车整治动员会。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宣传严格校车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村镇、学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讲解相关法律法规10余场次,增强广大教师群众校车安全意识。
三是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由中心校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对全镇七个幼儿园的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登记,严禁违规车辆和人员从事校车运营活动。
四是加强监管,严格巡查。采取不定时组织人员进园入校检查和上路盘查的办法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始终保持校车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防患于未然。
通过上述措施,全镇教师群众的校车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校车运营秩序井然有序。(于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