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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收看《旅游法》电视电话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5-20     点击数:2039

    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副县长张艳秋和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起在沈丘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会议指出,今年4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旅游法》共分为十个章节共112条规定,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旅游法》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旅游者、旅游机构、旅游监管部门明确职能、义务。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推动景区开放、门票价格、流量控制等相关办法的制定,完善旅游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地要形成统一的投诉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力争在今年10月《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前,各地旅游部门推动落实相关法规配套的制定;要促进依法兴旅,依法维护旅游者权益,倡导全民旅游,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旅游经营,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应;要切实依法管理,加强依法主管,更好共管,改善旅游硬件、软件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严打旅游违法行为,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全面把握主要制度和基本要求,为正式实施《旅游法》奠定基础;要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对旅游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培训;要充分准备、组织实施、全面排查、细致梳理、修改完善本市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全国旅游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胡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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