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建立
0394-5101095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沈丘县和谐路16号
内设股室
(一)综合股。
(二)文秘股。
(三)研究室。
(四)督查室。
(五)目标管理办公室。
(六)机要股
(七)信息股。
(八)政务公开办公室。
(九)政策法规股。
(十)值班室。
(十一)人事股。
(十二)行政股
(十三)金融工作股
(十四)国防动员办公室
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统计、上报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审核把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民事诉讼;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加强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积极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合作平台,促进全县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推动有关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发展;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