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洪涛
0394-510611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河南省 周口市 沈丘县 金光大道与群贤路交叉口正南方向120米
内设股室:警令室、政办室、警务督察队、法制室、指挥中心、控申股、通信股、计划财务装备股、治安警察大队、刑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监管大队、经侦大队、网络警察大队等。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示;拟订、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信息工作。主管和指导全县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地区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负县域内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公安消防队承担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犯罪侦查。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管理。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组织实施对来沈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