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桂馨
0394-521836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河南省 周口市 沈丘县 兆丰大道16号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
(三)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四)依法行政指导股。
(五)执法监督协调股。
(六)政策法规股。
(七)律师工作股。
(八)社区矫正股。
(九)法律援助股。
(十)基层工作指导股。
(十一)公证司法鉴定管理股。
(十二)计财装备股。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范性、合法性工作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县政府规章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