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0394-5102098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御景国际小区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二)人事劳动股。
(三)行政审批股(法规安全股)。
(四)工程计划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规划,承担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责成相对人实施赔(补)偿和对经营性收费站进行行业监管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邮政、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水路建设规划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国家、省、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沈丘县交通运输局派出机构的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划、管理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监理和全县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县高速公路及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境内铁路桥泵站正常运营,保证铁路桥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