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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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信息

    沈丘县民政局

    部门领导

      程成    局长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222223

    办公时间

    上午: 8:00 -12:00   下午:15:00 -18:00(夏季) 14:30 -17:30(冬季)

    办公地址

    沈丘县人民大道与阳光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单位职能

      机构设置:

      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股、沈丘县殡仪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表彰活动;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指导和监督上级和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会工作、妇女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监督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及依法制止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行为,对殡葬法规执行检查、违反殡葬法规行为查处等。协调县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 注销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负责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县级公开募捐资格审核;负责局其他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社会救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上级和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落实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负责县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社会福利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股):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及残疾人权益保护;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 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管理和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组织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组织落实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沈丘县殡仪服务中心:负责为全县提供殡葬礼仪、遗体处置、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务、丧葬用品等殡仪服务;负责管理殡葬事宜服务;负责推进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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