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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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信息

    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领导

      乔海东  局长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220505

    办公时间

    上午: 8:00 -12:00   下午:15:00 -18:00(夏季) 14:30 -17:30(冬季)

    办公地址

    沈丘县人民大道文广中心12楼

    单位职能

      机构设置: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建筑管理股、建设股。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农村转移人口住房保障责任。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五)承担规范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工作;指导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活动,拟订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及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推广;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七)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拟订城市建设有关政策,按政策,按规划指导实施。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一)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十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城乡建设行业、建筑行业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等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四)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住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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