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杰 局长
0394-5105606
上午: 8:00 -12:00 下午:15:00 -18:00(夏季) 14:30 -17:30(冬季)
沈丘县兆丰大道北段1085号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教师教育股)。
(三)计划财务股(基础建设股)。
(四)基础教育股。
(五)行政审批股。
(六)教育督导室(督查室)。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八)体育艺术卫生股。
(九)竞赛训练股(群众体育股)。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
(十一)安全教育管理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作;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文件。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学校布局、增设、撤销等事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八)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仪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参加国内单项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质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