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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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信息

    教育体育局

    部门领导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海洋

    办公室值班电话

    0394-5105606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

    沈丘县颖河大道26号附近

    单位职能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二)人事股(教师教育股)。

      (三)计划财务股(基础建设股)。

      (四)基础教育股。

      (五)行政审批股。

      (六)教育督导室(督查室)。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八)体育艺术卫生股。

      (九)竞赛训练股(群众体育股)。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

      (十一)安全教育管理股。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作;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文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学校布局、增设、撤销等事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仪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参加国内单项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质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行政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法制教育、计划生育、文书档案、目标管理、后勤、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中共沈丘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教师教育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晋职晋升、年度考核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指导制定教育体育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表彰奖励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负责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各类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管理、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师教育的政策和任务;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师、教育管理干部师德师风建设、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的教师教育机构和教师教育的网络建设。

      (三)计划财务股(基础建设股)。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年终统计工作;编制上报局属单位教育体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专项经费、增援款、银行贷款;指导直属单位后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教育体育系统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改造的规划、编报;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及校安工程的组织实施。

      (四)基础教育股。宏观指导全县基础教育,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常规管理工作;落实省定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受理全县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注册、休转学审批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及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县级德育表彰;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拟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仪器装备及校外教育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学生的休、转学审批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审批工作;承担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窗口日常工作。

      (六)教育督导室(督查室)。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各项督导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本县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决定、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批转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教育“三乱”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非行使公权力的教师违反师德师风、作风纪律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局领导批示的群众来信来电举报问题的核查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注册、登记、休转学审批工作;制定全县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德育和管理工作。

      (八)体育艺术卫生股。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青少年学生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县学校体育竞赛艺术活动;指导全县中招体育考试、学生军训工作。

      (九)竞赛训练股(群众体育股)。拟定全县竞赛计划和体育训练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内体育竞赛、全县大型综合性比赛;指导县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业务训练单位的业务管理和运动员队伍、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拟定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县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党的教育活动、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党群工作。

      (十一)安全教育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饮食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及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协调学校治安及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十二)沈丘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承担全县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文件、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全县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设下列事业机构:

      (一)沈丘县招生考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普通高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海军、空军、民航飞行员,教师资格报名考试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成人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特殊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完成上级招办和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沈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学教研室。1、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扎实地做好教学研究、指导、服务工作,2、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3、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提出我县教育教学研究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教研课题申报、管理及成果的推广等工作。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推动教学改革,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5、加强对中小学执行课题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调研。6、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进行教学视导,检查教学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7.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奖惩方案,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研究评价方法的改革,对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考试命题工作,参与考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8.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制定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年度规划。负责推行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组织培训语言文字工作人员。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举办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竞赛和活动9、组织教师教学业务进修和业务培训。

      (三)沈丘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四)沈丘县社会力量办学服务中心:全面贯彻社会力量办学的法规和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为社会力量办学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越条件;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报批、审批、年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设置、建设、美化、教学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打击、取缔违纪、违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五)沈丘县电教仪器站: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开展对电化教学、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对电化、实验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搞好电教仪器设备设施的供应和管理。

      (六)沈丘县教育网络信息服务中心:依据教体局网络信息化平台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办公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办公网络和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维护;负责网络信息化平台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各类网络服务的运行、维护以及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沈丘县教体局官方网站规划与建设,以及相关信息化自愿的应用、开发和维护;负责县教体局域网、教育系统网上办公平台的规划与建设、维护;负责网络用户的管理、网络技术咨询;负责安排网络信息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拓展网络中心业务范围;促进网络信息化平台的全方位应用,推进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网络办公、辅助教学、管理等服务方面的应用推广。

      (七)沈丘县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教育系统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教育人才供求信息,开展县内外教育人才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内教育系统的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公办学校教师辞职、辞退、解聘、取消教师资格后及分流教师和待岗人员的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和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教师的档案资料保存和已有教师资格而无工作岗位人员综合人才代理业务;组织教育系统待岗、下岗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及进修工作;承担教育人才交流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教育人才素质的测评和评价工作。

      (八)沈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九)沈丘县体育中心。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及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场馆设施的管理、使用、体育产业经营。承办各级各项体育比赛、文体演出及规范性公益活动;为县业余训练提供场馆设施及后勤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活动;负责体育中心的物业管理。

      (十)勤工俭学管理站。

      1、勤工俭学及校园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及校园绿化美化、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2、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民办)责任保险工作。

      3、学生统一着装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学生统一着装规范管理工作。

      4、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具体负责开展全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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